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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上元教育会计一对一会计实操经验

更新时间:2023-08-05 15:15:15 浏览次数:60次
区域: 宣城 > 宣州
类别:其他培训
地址:宣城市宣州区国购广场B座9楼上元教育
宣城上元教育会计一对一/会计实操经验

上元会计——会计实操——明确!10月工资可以9月发!那个税怎么扣?
国庆节就要到了,放七天长假。你收到工资了吗,快跟着上元会计一起看看吧
依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用人单位遇到节假日期间不能发放工资的,应该在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。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七条: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
  不少单位平时会在每个月的5号前发工资,这就意味着,“十一”假期,有不少单位9月底就选择发放10月份的工资。如果是9月底再发一次工资,那么9月相当于就实际发放了两次工资(月初一次、月末一次)。当然你们单位如果是15号以后发工资,那不受影响。
  先不说其它的,对于这种一个月发两次工资的情况,财务人首先想到的是个税如何扣?这里直接给大家说说理论上按照正儿八经的规定,个税应该怎么扣。大家就掌握一个原则,不要去想其他的,就只盯着工资实际发放的时间,工资在那个月实际发放,个税就在哪个月扣下,然后次月15日之前申报。比如你9月月初发放了工资,月底又发了一次工资,那么你在10月申报9月所属期个税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两次加在一起统一按照9月所属期来扣个人所得税。这种情况下,10月可能就不会发放工资了,那么很简单,10月所属期的个税就应该是零申报。
其实关于这个个税什么时候扣的问题在实操中一直都有人没搞清楚,也正是因为这种概念性的东西没搞明白,所以在日常涉及补发工资,月度内发放多次工资时候个税其实就是迷迷糊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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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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