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中提出的“探索社会化的中国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”,提高幼儿园园长的职业化素质和能力,增强幼儿园的核心竞争力。中国教育部电教馆岗位资格和培训项目,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全面开展,基本上形成了专业的、独特的、的品牌课程体系、品牌师资队伍和品牌模式。现就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目的
依据《决定》中提出“把品德、知识、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”的精神,以培养引领幼儿教育改革创新的园长为目标,通过专业的体系对园长队伍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,引导和促进园长的专业发展,着力提高骨干园长的办学治园能力和管理水平,建设一支高素质、专业化的园长队伍,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。
二、特点
1、专业的体系
2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
3、全面广泛的参与范围
4、公开透明的公示平台
三、对象
幼儿园园长、副园长以及其他管理人员;早教机构负责人;欲从事幼教管理工作的人员等
四、证书
幼儿园职业园长(高级)、幼儿教师(高级)
五、申报条件
具有一定幼儿教育工作经验,从事幼教管理工作,在三年任职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者,满足相应证书的申报条件,并经过严格的审核与考评,均可获得资格证书。
六、证书价值
1、是对以往执业能力的一种;
2、是对以往工作成绩和现在工作能力的肯定;
3、是具有相应专业素养、管理能力并胜任相应职位的证明;
4、引导和促进幼儿园园长队伍的专业化、职业化发展。
七、报名资料:
1、本人电子版近期免冠白底或红底照片(二寸)(必须要)
2、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(必须要)
3、学历证明复印件
4、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